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09-28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ZB202509045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服务)内容
    1. 采购内容:职工食堂日常食品(米、面、鸡、鱼、肉、蛋、蔬菜、水果及调料等)、洗洁精、打包盒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2. 预算金额:330.36万元(含税)。其中市分公司314.52万元(含税),灌南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15.84万元(含税)。
    3. 合同期限:市分公司1年,拟采购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灌南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10个月,拟采购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9月27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基准价格的7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基准价格确定方式:

连云港市分公司: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lyg.gov.cn/#)-“价格行情”中的“三区平均价 ”作为基准价格,乘以折扣作为结算价格。若无某项采购食材,则以该网站“民生价格”中发布的以家得福超市零售价的95%为补充(不含促销价格),乘以折扣作为结算价格。

灌南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lyg.gov.cn/#)-“价格行情”中的“灌南价格”作为基准价格,乘以折扣作为结算价格。若无某项采购食材,则以家得福超市零售价的95%为补充,乘以折扣作为结算价格。

(例如:A供应商所报折为基准价格的60%,鸡蛋的基准价格是5元/斤,那么结算价格就是:5*60%=3元/斤。)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分别为:

标包1: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标包2:灌南县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供应商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 供应商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近三年内参与连云港邮政招标项目中有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均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 供应商具备配送车辆至少三辆厢式货车,提供车辆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须是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 9 29 8 00 分至 2025 10 9 17 00分。(北京时间)

4.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确认表》可编辑版,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uchuanyou7616_xm@cicdi.cn发送完成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人员获取纸质文件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联行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

1.本《比选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供应商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包,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专用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简称”。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10 119 00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院内南侧2楼/旺诚集团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1.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 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联 系 人: 徐传友、伏广权、胡畔、徐新、杨乐芊

    话: 15251285850、19975081698、17551077373、

电子邮件: xuchuanyou7616_xm@cicdi.cn

开户名称: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号:12590209571000100005457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话: 198959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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